1、二婚理婚需要给女方赔偿吗
二婚离婚给女方是不是需要赔偿,要依据具体状况来看。
如果女方由于男方重婚、与别人同居、推行家暴、虐待或者丢弃家庭成员等缘由而离婚,那女方就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。
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
物质损害赔偿主如果上述行为致使的财产损失,像医疗费、护理费之类的。
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女方精神痛楚的安抚,具体的数额得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确定。
不过如果没有这类致使离婚的法定情形,一般就无需给予赔偿。
2、二婚离婚女方索赔有什么法律依据
二婚离婚时女方索赔需符合特定法定情形,主要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有关规定。
若男方存在以下过错行为致使离婚,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1.重婚,即有配偶者再与别人结婚。
2.与别人同居,指与婚外异性持续、稳定地一同居住。
3.推行家庭暴力,包含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4.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。
5.有其他重大过错,具体由法院结合实质状况断定。
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物质损害赔偿依据实质损失确定,精神损害赔偿则依据过错程度、侵害方法、行为方法等原因综合判断。同时,女方在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,若男方存在上述过错,可适合少分,以此保障女方权益。
3、二婚离婚女方能否倡导精神损害赔偿
二婚离婚时女方能否倡导精神损害赔偿,需视具体状况而定。依据《民法典》有关规定,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重婚;与别人同居;推行家庭暴力;虐待、丢弃家庭成员;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假如在二婚婚姻关系中,男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行为,给女方导致精神损害,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倡导精神损害赔偿。倡导时要提供有关证据,譬如证明他们重婚的婚姻登记材料、与别人同居的居住证明、遭受家暴的报警记录及验伤报告等。若没有法定过错情形,女方一般很难倡导精神损害赔偿。
当探讨二婚离婚是不是需要给女方赔偿这一问题时,还有一些与之紧密有关的要素值得关注。譬如,若在二婚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一方对另一方推行家庭暴力、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情形,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,这里的无过错方未必就是女方。而且,关于赔偿的范围和数额,需综合多种原因断定。假如你对二婚离婚赔偿的具体认定标准、赔偿数额计算方法等方面还有疑问,别纠结,快点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。